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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净利仍较疫情前腰斩,葡萄酒一哥张裕A触底了吗?

2022-10-18 20:31:47 400

摘要:记者 | 牛其昌编辑 | 2021年,进口葡萄酒和国产葡萄酒销量连续第四年“双下降”,风雨飘摇的中国葡萄酒行业持续低谷徘徊。4月27日,国内葡萄酒行业龙头张裕A(000869.SZ)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5...

记者 | 牛其昌

编辑 |

2021年,进口葡萄酒和国产葡萄酒销量连续第四年“双下降”,风雨飘摇的中国葡萄酒行业持续低谷徘徊。

4月27日,国内葡萄酒行业龙头张裕A(000869.SZ)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53亿元,同比增长16.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亿元,同比增长6.21%。

尽管这一成绩实现了张裕年初制定的“营收不低于38亿元”的目标,但相较疫情之前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仍存在巨大差距。

葡萄酒产业触底了吗?

公开资料显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张裕”)总部位于山东烟台,是中国第一个工业化生产葡萄酒的厂家,也是目前国内乃至亚洲最大的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公司产品分为葡萄酒和白兰地两大系列,主要销售模式为经销模式,主要销售渠道为线下销售,境内外拥有约4000家经销商。

年报显示,作为张裕旗下两大业务板块,葡萄酒的营业收入为28.34亿元,同比增长16.90%;白兰地部分的营业收入为10.36亿元,同比增长18.09%。但从销量来看,葡萄酒的销售量为67700吨,较2020年同比下降4.19%;而相比之下,白兰地的销量逆势增长达到29799吨,较2020年增长7.38%。

从5亿元的净利润来看,尽管同比增长了6.21%,但相比疫情之前2019年的11.30亿元,净利润依旧处于被“腰斩”状态。

从葡萄酒行业来看,据中国酒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国产葡萄酒总产量为26.08万千升、总销售收入90.27亿元,较2020年分别下降36.9%、9.9%;另据中国海关总署披露,2021年中国瓶装葡萄酒总进口量28.64万千升、总进口额92.7亿元,较2020年分别下降8.2%、11.8%。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自2018年以来,进口葡萄酒和国产葡萄酒销量连续第四年出现“双下降”。在业内看来,受国家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新冠疫情等多种因素引起的不确定性增加影响,葡萄酒消费场景受阻;受其他酒类挤压明显;大多数葡萄酒企业规模小,盈利能力差,无力培育市场;葡萄酒市场全面复苏尚需要长期艰苦努力。

张裕在对市场进行分析时认为,2021年国内仍未能形成浓厚的葡萄酒消费氛围,葡萄酒市场仍主要分布在沿海部分发达地区,大多数消费者尚未养成经常饮用葡萄酒的习惯,葡萄酒消费极易受疫情和烈酒冲击。

根据最新的数据显示,2022年第一季度,葡萄酒产量5.1万千升,同比下降31.1%。中国酒业协会理事长宋书玉在日前召开的全国酒业协会负责人座谈会上直言,葡萄酒产业已触底,反弹指日可待,要不急不躁,持续讲好中国葡萄酒的故事”。

不过,对于行业长期走势,张裕的预判依然乐观。张裕认为,公司所处的葡萄酒行业尚处于成长期,虽然短期内受新冠疫情等各种因素影响,市场竞争激烈,国内葡萄酒消费量暂时出现下滑,大量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处于亏损边缘;但从长远来看,随着年轻一代消费者消费观念发生转变,国内葡萄酒市场未来很可能转为上升趋势。作为国内行业龙头,公司大幅领先国内主要竞争对手。

对于2022年,张裕表示将力争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43亿元,将主营业务成本及三项期间费用控制在34亿元以下。

商标使用费增加12.64%

值得关注的是,张裕股份和母公司张裕集团围绕“张裕”相关商标权属的争议,在报告期内也暂告一段落。

2021年7月28日,张裕股份发布关于张裕集团转让相关商标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母公司张裕集团应向张裕股份无偿转让符合条件的国内商标180件,国外注册的商标33件。此外,对于1997年5月18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注册的82件商标,张裕集团已全部无偿转让给张裕股份。

不过,上述无偿转让的商标中并不包括“张裕”商标,对此张裕集团给出的理由是“无法剥离”。这就意味着,张裕股份使用与“张裕”相关的商标,仍然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费用。年报显示,2021年张裕的商标使用费为2476万元,较上一年同比增加12.64%。

据了解,早在1997年5月18日,张裕股份便与张裕集团订立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根据协议,自1997年9月18日起,张裕股份可使用张裕集团向国家商标局注册的特定商标,对此,张裕股份须按每年特定销售收入的2%支付商标使用费予张裕集团。

按上述约定,张裕集团自2013至2019年共收取商标使用费人民币5.77亿元,其中51%应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和本合同产品金额为2.94亿元,已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和本合同产品金额仅为6225万元,差额为2.32亿元。

有投资者质疑,大股东张裕集团承诺每年收取上市公司的商标使用费主要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和本合同产品,但实际上并未兑现。

2019年4月,山东证监局曾对张裕股份下发整改报告,认为除部分商标与“张裕”商标无法剥离外,其商标、专利均有条件由张裕股份进行注册或申请,但仍由张裕集团注册或申请后特许给张裕股份使用,从而影响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

后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张裕股份每年支付张裕集团的商标使用费降低至使用本商标的合同产品销售额的0.98%。张裕股份支付给张裕集团的商标使用费,张裕集团不用于宣传本商标和本合同产品。

为此,张裕集团承诺,将上述2.32亿元差额以应收取的2019至2022年4个年度的商标使用费予以抵顶,如有不足则不足部分在2023年一次性补齐,如有多余则从出现多余的年度开始收取多余部分的商标使用费。

尽管报告期内张裕股份无偿受让了近300件商标,但“张裕”等相关商标仍归属于张裕集团,因此按照合同产品销售额的0.98%计算,这一费用在2021年为24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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